近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传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等八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告指出,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并遵循 “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 的原则。

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此次八部门发布的公告旨在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安全有序更换动力电池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服务。

公告明确了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以及更换动力电池后的整车性能应满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同时,提出更换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应移交给回收服务网点等渠道,相关主体应按有关规定上传溯源信息。

在此之前,《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已印发,明确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每辆车平均补贴 6 万元,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 8 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 4.2 万元。